维生素D3和骨化三醇,你该pick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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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生素D
维生素D缺乏
维生素D的代谢产物已证实超过40种,但绝大多数的代谢产物在循环中的半衰期很短。25(OH)D已被公认为反映体内维生素D储备的最合理指标,半衰期为21~30d。鉴于25(OH)D的半衰期,以及维生素D治疗后25(OH)D达到稳定水平的时间,建议启动维生素D持续治疗3~6个月后检测25(OH)D,以判断疗效和调整剂量。
目前国际、国内多数机构和专家认为:血清25(OH)D<10μg/L(<25nmol/L)为严重缺乏,<20μg/L(50nmol/L)为维生素D缺乏,20-30μg/L(50-75nmol/L)为维生素D不足,>30μg/L(>75nmol/L)为维生素D充足。
维生素D缺乏的防治
1 改善生活方式:人体维生素D主要来源于表皮中的7-脱氢胆固醇,在表皮经阳光中的紫外线(波长290~315nm)照射后转变为维生素D3前体,经温促作用转换为维生素D3。11∶00-15∶00将面部和双上臂暴露于阳光5~30min(取决于多因素),每周3次即可达到预防目的。维生素D的另一来源是食物,包括植物性食物和动物性食物,含维生素D2或D3的食物种类很少,植物性食物(如受阳光照射后的蘑菇)含有较丰富的维生素D2,而动物性食物(如野生多脂肪海鱼)含有较丰富的维生素D3。
2 普通维生素D:首选普通维生素D,包括维生素D2和维生素D3,二者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无显著差别。25(OH)D需减少约10nmol/L时,1,25(OH)2D才会有显著降低。使用活性维生素D制剂,因半衰期短、不能在体内蓄积,无法补充体内缺失的维生素D,不推荐用活性维生素D或其类似物纠正维生素D缺乏。建议妊娠和哺乳期妇女补充维生素D1500~2000IU/d,除去每日光照产生和饮食摄入的维生素D,每日需药物补充大约800IU。而具有维生素D缺乏高风险者可耐受上限是10000IU/d。采用肌肉注射或口服单次超大剂量维生素D的年储备给药方法,已被证实无效或增加中毒风险;治疗骨质疏松和预防骨折,间歇大剂量维生素D给药无效,并增加骨折风险,因此补充维生素D不足或缺乏,推荐持续口服方式。
3 活性维生素D:常用阿法骨化醇[1α(OH)D3]和骨化三醇[1,25(OH)2维生素D]。主要适用于老年患者、肾脏疾病患者和骨质疏松患者,包括预防和治疗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。建议骨质疏松症患者服用骨化三醇的剂量通常为0.25~0.5μg/d,阿法骨化醇的剂量为0.25~1.0μg/d。需要注意的是,因25OHD为活性维生素D的前体,使用活性维生素D的患者,不能根据血清25(OH)D浓度调整药物剂量,而可依据血清PTH水平及骨转换生化指标,评估药物的疗效。
维生素D的安全性
1 普通维生素D安全剂量范围宽,少有因普通维生素D摄入过量导致中毒的报道。生理剂量补充普通维生素D导致高钙血症的风险非常小,不需常规监测血钙及尿钙。对于健康人群,25(OH)D水平不宜超过150μg/L(375nmol/L),否则中毒风险增加。
2 活性维生素D:骨化三醇被美国FDA评为妊娠期C类药物,妊娠期使用应充分权衡利弊,不建议在哺乳期使用,因为有可能进入乳汁,如果使用,应检测母婴血钙水平。美国FDA尚未对阿法骨化醇分类,不建议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。
总结
如果是单纯维生素D缺乏,没有同时服用激素(泼尼松、甲泼尼龙等)、没有肾脏疾病、没有骨质疏松的话,选择普通维生素D;如果维生素D缺乏同时伴有以上情况,需要同时服用普通维生素D和骨化三醇。
参考文献:
1 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临床应用共识,中华骨质疏松和骨矿盐疾病杂志,2018, 11(1):1-19.
2 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在慢性肾脏病患者中应用的中国实践方案(2019版),中华内科杂志,2020,59(2):104-11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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