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流必须是停49天之内的受孕者,年龄在34岁以下。身体状况良好,无禁忌证。所谓禁忌证包括:曾患、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,肝、肾功能不全,过敏体质,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贫血、哮喘、青光眼、妊娠期皮肤瘙痒等。
那么多次药流有什么危害?
1、流产不完全:有的女性用药后因不完全流产,影响子宫收缩及子宫内膜创面的修复,使阴道流血量明显增多,超过平时月经量的2-3倍,严重者还可出现大出血,导致贫血、休克,此时需输血、并紧急手术刮宫止血等。
2、月经不调:抗孕药物可以抑制卵巢的功能,影响卵泡的生长发育甚至排卵。个别女性药物流产后,可发生月经失调,表现为月经周期缩短或延长,月经量增多。
3、影响以后的正常妊娠:未婚妇女如反复妊娠、反复流产,可造成子宫内膜反复受损。由于子宫内膜有损伤,一旦她们需要正常妊娠,易发生前置胎盘,可引起产前大出血,也有些女性因多次药流而出现习惯性流产。
4、感染引起妇科炎症,女性服用抗孕药物后,子宫腔内的胚囊组织可在当天排出,有时妊娠组织物排出不全,子宫膜复旧欠佳,阴道出血时间较长,可持续2-3周,甚至1-2个月。长期慢性失血可引起贫血,使身体抵抗力下降。这时,细菌往往由阴道逆行,而引起子宫内膜炎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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